南京交通事故案件
一、进行法律咨询;
二、代写相关法律文书——起诉书、上诉书、答辩状、伤残鉴定申请书、执行申请书等法律文书;
三、参与公安机关交通事故处理;
1、代为办理事故责任认定;
2、代为申请伤残鉴定;
3、代理对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申请重新鉴定;
4、代为进行赔偿调解;
四、代理进行民事诉讼——一审诉讼阶段、二审诉讼阶段、执行阶段.(包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)
五、代理刑事诉讼;
交通事故当事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,律师将分阶段为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,具体为;1、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,会见犯罪嫌疑人,向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,为其提供法律咨询、代理申诉、控告,申请取保侯审等.
2、审查起诉阶段
会见犯罪嫌疑人,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、技术性鉴定材料,代为申请取保侯审;
3、审判阶段 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本案卷宗,会见被告人,代为申请取保侯审;向本案知情人或与本案有关的人调查取证,必要时,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、调取证据;经人民法院许可,并且经被害人或其近亲属、被害人提供的证人的同意,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.参加开庭审理,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、罪轻、或者减轻、免除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.